关于恢复电子税务局缴纳社保费功能的温馨提示
| 索引号 | 11460000008174507Q/2020-02074 | 主题分类 | 通知公告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发文机关 |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| ||
| 标题 | 关于恢复电子税务局缴纳社保费功能的温馨提示 | ||
| 发文字号 | 发布时间 | 2020-02-25 | |
| 文件类型 | 废止时间 | ||
关于恢复电子税务局缴纳社保费功能的温馨提示
尊敬的缴费人:
海南省电子税务局于2月26日起恢复社保费申报缴费业务。若您在电子税务局中查询不到社会保险费的应征信息,请及时与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。
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
2020年2月25日